主办单位: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纪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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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豫区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
为进一步严格公务用车的配备、使用和管理,推进党风廉政建设,树立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,宿豫区近期制定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意见》。意见要求: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,车辆价格不得超过规定标准;按照《关于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和理顺驾驶员关系的通知》要求,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制度,不得超编制配备车辆;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制度,待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后,才能购车;严禁以下属单位或个人名义超编、超标购车供领导干部使用;严禁利用职权向下级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服务对象调换和借用各种车辆。纪检监察机关、财政部门、政府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,严格把关,加大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。对因工作失职、弄虚作假,造成违规购置、配备、上牌以及使用公务用车的,依据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,并予以通报,公开曝光。 (党风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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